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早上好!
当第一缕阳光照耀着我们的时候,我们兴高采烈地开始了一天的学习、生活。为什么我们可以坐在明亮的教室里读书写字、学知识 长本领?是因为宪法第四十六条中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你们得到了法律的保护,在法律的保护下茁壮成长。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耀华全体师生举行了一次特殊的升旗仪式,引领大家进一步理解宪法精神,学习宪法内容,提升宪法素养。
宪法是什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我国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的权利,这是我国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我们有尊严的生活要由宪法予以保障,国家权力的运行规则要由宪法作出规定。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马克思称之为“法律的法律”,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座雄伟的大厦得以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的坚实根基。它是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是我们每个人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准则的指南。我们每个公民的所作所为如果超过了法律界限,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党是执政党,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准则。中国共产党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宪法是母法,其它法律的制定必须以宪法为依据,我们所知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这些普通法律则被称为“子法”。“子法”都必须根据母法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不以为然,常常以自我为中心,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可是这些人有没有想过,在这个社会里,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不遵守法律,象现在香港暴徙的行为,严重影响到得香港市民的正常学习生活。 同学们的日常行为应该怎么做?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中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熟记《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内有所要求;同学们还要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把我们培养成为 爱国 敬业 诚信 友善的好公民;把我们学生培养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合格接班人。
国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同学们 ,千里之行 ,始于足下,让我们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遵守校规校纪做起,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耀华七条校规》,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走出校门一步肩负耀华荣辱,要做到校内校外都遵纪守法,着重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今天我以耀华为骄傲,明天耀华因我更精彩!
我们不仅自己始终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还要学习宣传宪法,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最后,希望全体师生利用“国家宪法日”的大好时机,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燃起普法的热情,深入领会宪法精神。希望大家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